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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臨空經濟區獲政策“大禮包”
全面建設“三區一樞紐”





  廣州臨空經濟區發展將迎來一份政策“大禮包”。日前,廣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會發佈公告,《廣州市臨空經濟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業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廣州臨空經濟示範區獲批於2016年,是廣州增强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的重要載體,也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新的動力源和增長極。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白雲機場全年接送旅客4376.8萬人次,客流量問鼎“全球第一”。
  面向未來,廣州臨空經濟區的雄心將從全國指向全球。《條例》指出,臨空經濟區將全面建設國際航空樞紐、生態智慧現代空港區、臨空高端産業集聚區和空港體制創新試驗區,打造具有全球競争力和影響力的加工製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
   【建設高質量國際化合作平臺】
  作爲一種高端經濟形態,臨空經濟被視爲城市繼海運、天然運河、鐵路、公路之後,由航空運輸引起的第五波城市發展浪潮的經濟發展形式和主要推動力。
  對於臨空經濟區的功能定位,廣州瞄準全球一流。《條例》指出,臨空經濟區應當貫徹新發展理念,圍遶“一帶一路”和粤港澳大灣區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生態優先、臨空導向、節約集約、創新驅動、集聚發展的原則,積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建設國際航空樞紐、生態智慧現代空港區、臨空高端産業集聚區和空港體制創新試驗區。
  在具體的目標上,發揮白雲機場綜合保税區的功能優勢和輻射帶動作用,提昇對外開放水平,推動白雲機場綜合保税區建立與國際貿易發展相適應的運行及監管模式,打造具有全球競争力和影響力的加工製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
  實現這樣的定位和目標,對外合作與對内建設是值得關注的内容。《條例》指出,加强與廣州市及周邊自由貿易試驗片區、綜合保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合作互融、協同發展,探索與粤港澳大灣區、泛珠三角以及“一帶一路”沿綫等全球各地區建立多層面、跨區域的合作協調機制,建設高質量國際化合作平臺,在規劃、用地、招商、投資、貿易、金融等多領域加强合作,促進産業發展,提昇臨空經濟區的輻射帶動功能。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統籌建設機場立體化綜合交通體系,實現臨空經濟區内航空、鐵路、高速公路和軌道交通等交通網絡高效連接,確保産業、交通、城市發展的有機銜接。
  同時,推動臨空經濟區與粤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全面對接和發展要素高效流動,争取在航權、空域、時刻資源分配等方面對國際航空樞紐的傾斜性支持,擴大境内外航空網絡建設,推動建立境内外貨運聯盟和多式聯運代碼共享,提昇航空樞紐國際通達性,强化中轉功能,提昇通關效率,增强樞紐競争力。
   【參照自貿區權限探索設立法定機構】
  臨空經濟區管理機構及相關屬地和部門的權責在《條例》中得到了明確。
  其中提到,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臨空經濟區的管理機構,在臨空經濟區行使市人民政府相應的管理權限,負責臨空經濟區的建設和發展,推動臨空經濟區港産城一體化發展,形成空港、産業、居住、生態功能區共同支撑的國際航空城。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屬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推進臨空經濟區的建設和發展。
  《條例》支持臨空經濟區的改革創新,支持臨空經濟區復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其中特别提到,臨空經濟區可以探索適合臨空經濟區發展需要的治理模式,參照自由貿易試驗區權限探索設立法定機構,探索委托社會組織承接專業性、技術性或者社會參與性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
  土地規劃和使用是臨空經濟區的發展基礎。根據《條例》,市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臨空經濟區的建設和發展用地,統籌安排用地規模、用地指標和補劃基本農田。管委會應當優先保障國際航空樞紐重點項目用地,合理預留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公建配套用地、緑化用地以及其他生態建設用地。
  《條例》要求,管委會推進差别化土地供應,探索城市地下空間竪向開發、分層賦權等改革創新做法,依法采取土地使用權租賃等方式對臨空經濟區未出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臨空經濟區内的土地征收補償工作由屬地區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土地出讓收入在扣除收儲成本和應計提各項政策性資金後,由管委會與屬地區人民政府共享收益。
  《條例》還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依法參與臨空經濟區的投資建設、資源配置以及使用等活動。
  按照規定,管委會可以依法設立開發企業。開發企業經管委會同意,依法負責融資、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國有資産經營、土地綜合開發等招商引資、投資建設事項;可以在交通、物流倉儲、産業園區等基礎設施領域,推進設立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推動國有企業參與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
   【建設廣州空鐵融合經濟示範區】
  産業發展是臨空經濟起飛的基石。
  《條例》指出,臨空經濟區重點發展航空製造維修、高端製造、商務會展、航空物流、跨境電商、航空金融、生物醫藥和總部經濟等臨空高端産業,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等臨空新經濟,構建以航空運輸、物流爲基礎,以臨空産業爲主體的現代化臨空經濟體系。
  爲此,廣州將支持主基地航空企業發展,鼓勵各類航空企業入駐臨空經濟區,發揮臨空經濟區全球資源配置的載體作用,推動粤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爲世界一流公務機運營管理中心;
  支持臨空經濟區建設發展臨空高新技術産業集聚區,培育跨境電子商務以及離岸貿易、國際貿易結算、國際大宗商品交易、保税展示交易等開放型經濟業態;
  支持企業在臨空經濟區建設面向全球的航空維修製造、改裝基地,支持企業在綜合保税區承攬航空器材包修轉包業務,支持企業開展保税維修業務;
  支持航空公司以及綜合物流服務商在臨空經濟區建設航空物流轉運中心,建設集貨物信息、道路交通信息、政務監管和電子商務於一體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統,構建多式聯運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創新航空物流産品體系和業務模式,實現規模化、網絡化、專業化發展。
  近年來,“空鐵融合”的探索日漸高漲。《條例》也明確,推動臨空經濟區依託粤港澳大灣區内航空港、鐵路港、公路港、海港等口岸,發揮廣州國際商貿中心功能,發展多式聯運,建設廣州空鐵融合經濟示範區。同時,推動粤港澳大灣區口岸通關模式創新,推進粤港、粤澳查驗單位之間信息互换、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通關便利化。
  此外,《條例》還支持臨空經濟區提昇政務服務的規範化管理和數字化水平,發展跨境金融服務,實行雙創企業、科技創新平臺奬勵制度,建立綜合人才評價機制等。(周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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