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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機場第三條跑道2022年啓用
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多條海陸空條例配合

   香港訊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宣佈,爲配合香港國際機場第三條跑道及三跑道系統的啓用,政府建議以附屬法例的方式修訂以下區域及限制:
  (一)《機場管理局條例》(第483章)下的機場區地圖及限制區地圖;
  (二)《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下的香港國際機場進口航道區(航道區);
  (三)《香港機場(障礙管制)條例》(第301章)下訂明的機場高度限制。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按香港機場管理局的目標,第三條跑道及相關基礎設施將於2022年啓用,而現有北跑道隨後會關閉約兩年,以重新配置成爲新的中跑道。三跑道系統項目預計在2024年完成。爲保障航空安全,並確保香港國際機場在第三條跑道及三跑道系統啓用後能安全和高效地運作,政府有必要提出擬議的技術性修訂。”
  三跑道系統項目包括在現有機場島北面填海拓地。香港特區政府建議擴大機場區和限制區,以涵蓋填海土地上的第三條跑道及相關基礎設施,使其與現有機場島上的基礎設施進行整合,以確保香港國際機場整體的安全和高效運作。
  據悉,填海後,位於機場北面的現有航道區第三及七區内部分水域將不再存在。爲管制香港國際機場附近的船隻活動,以確保航機和空中航行服務設備運作不受干擾,航道區第三及七區的界綫亦需相應擴展。
  因應三跑道系統空域保護要求的轉變及最新的國際航空標準,香港政府訂立新的機場高度限制以管制建築物高度,確保航機和空中航行服務設備運作不受干擾。在新機場高度限制下,香港國際機場附近的某些區域將受到較嚴格的限制,主要是附近的海面或崎嶇山區;其餘香港大部分地區的限制則會放寬。
  據瞭解,香港特區政府已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不反對有關修訂建議。
  擬議的法例修訂爲《2021年機場管理局條例(機場區地圖)(修訂)令》、《2021年機場管理局條例(限制區地圖)(修訂)令》、《2021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修訂附表5)公告》、《2021年〈1997年香港機場(障礙管制)(第2號)令〉(修訂)令》和《〈香港機場(障礙管制)(豁免)令〉(廢除)令》,已於8月20日刊憲,並將於8月2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相關法例修訂將於2022年5月31日生效,以配合香港機場管理局在2022年啓用第三條跑道前,可以有充裕時間與機場持份者在模擬真實運作的環境下,安排所需的培訓、熟習運作環境及進行演習。(郭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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