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緑城柳州一項目發生高墜事故致1死
相關單位被責令立即停工整改
  南寧訊 7月6日,本報記者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2021年6月25日。柳州市楊柳郡紫荆苑七期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生産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該項目建設單位:柳州緑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青,項目負責人:彭柳志;
  施工總承包單位: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建興,項目經理:彭鍵,專職安全員:蔡志科;
  監理單位:浙江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裘建君,總監理工程師:程習文。
  廣西住建廳根據“嚴管重罰、懲防並舉”長效機制的要求,責令施工總承包單位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全區範圍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並責令事故項目相關單位深刻自查反省。
  一、停工整改範圍
  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全區範圍内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
  二、停工整改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2021年7月5日)起實施。
  三、停工整改主要内容
  (一)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和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工作;(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三)安全生産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工作。
  廣西住建廳要求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立即督促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轄區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實施停工整改;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應嚴格執行主管部門下發的停工整改指令,並在整改完成後需由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工檢查申請。
  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同時對事故項目建設單位柳州緑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在本轄區内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生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嚴格督促落實整改,該停工的要堅决停工。
  如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柳州緑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拒不執行停工整改指令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六十七條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並進一步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記者通過公開信息瞭解到,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是我國首批具有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大型建築施工企業,2012年再次獲得首批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和建築行業甲級設計資質。註册地位於浙江省紹興市馬山海南路68號,法定代表人爲高建興。(方希明 李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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