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首页
报业简介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聚焦
第02版:基建动态
第03版:工程管理
第04版:湾区之声
媒体矩阵
联系我们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风光”发电量将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1%
北京讯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今年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中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为做好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消纳工作,《通知》提出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通知》还明确,今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
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的不合理负担。电网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丁怡婷)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出版:中国工程报业传媒集团 新闻热线:(852)66431220 24小时工作邮箱:zgjjb@foxmail.com 24小时客服QQ:3385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