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讯 记者近日从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获悉,“9.25”浩吉铁路货车脱轨事故调查结果已于12月14日公布,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重要责任,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负次要责任。
【事故回顾】
2020年9月25日23时14分,73644次货物列车运行至浩吉铁路韩城北站至集义站间集义隧道内,与从1号竖井横通道涌出、侵入线路的卵石土相撞,造成机车及机后1至18、40至45位车辆脱轨,列车停于隧道内K474+075处,中断浩吉铁路行车47小时16分。
【事故损失】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83.51万元。
【事故原因】
集义隧道1号竖井横通道封堵挡墙未按设计要求封堵,厚度及强度严重不足,排水管未按设计安装设置,地下水排放不及,在地下水作用下,竖井回填的卵石土涌入横通道,容重不断增大、流动性增强,不断增大对横通道内封堵挡墙的压力,最终将封堵挡墙从薄弱处剪断破坏,上半截挡墙倒塌破碎,卵石土从挡墙缺口涌入正线,导致列车碰撞脱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横通道没有全部封堵,封堵挡墙厚度和强度严重不足,竖井回填材质、排水管安装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进行横通道封堵、竖井回填和排水管安装设置的问题没有发现和指出,未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履职不到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施工单位】
中铁一局于2015年7月28日中标浩吉铁路MHTJ-10标段,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集义隧道及相关竖井由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事故定责】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定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责任,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重要责任,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次要责任。
【处理意见】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要依据事故等级、责任认定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有关管理人员严肃问责,并将处理结果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据本报记者了解,浩吉铁路起于内蒙古浩勒报吉南站,终于京九铁路吉安站,线路全长1813.544Km,设计为国家Ⅰ级铁路。2015年8月1日全线开工建设,2019年9月5日完成初步验收,2019年9月13日完成运营安全评估,2019年9月28日开通运营。
《中国基建报》始终高度关注中国基建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工程质量问题,本报记者将进一步追踪事件的后续处理情况。(乔其波)